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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 还款约束更严格

2004-07-22 作者:邓靖

源自于: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一日电(邓靖) 出台五年的中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今年秋天将“大变脸”,各项主要政策将作调整,届时学生贷款将可获得更多实惠,同时对还款行为的约束也更为严格。近日此间出版的各大媒体纷纷对新政策进行了报道和解读。


  据了解,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最近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学后正式实施。新政策将按照“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理顺国家、高校、学生和银行之间的经济关系,并对各方职责均作了新的明确规定。

  据报道,中国自一九九九年实施助学贷款工作以来,截至今年三月底共发放贷款六十九点五亿元人民币,惠及八十多万名贫困大学生。但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借贷学生违约率较高,陆续有银行因难以承担过大的风险而开始对高校助学贷款叫停,贫困大学生上学的“救急钱”——国家助学贷款走入了申贷两难的困境。

  如何化解助学贷款的困境,新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负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利息。原规定整个贷款合同期间不论学生毕业与否,国家财政均给以贴息百分之五十。改革后,大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没有利息负担,而毕业参加工作有一定经济实力后取消贴息,这样更为合理,同时也大大减轻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其次,延长还贷年限,扩大贷款范围。长期困扰国家助学贷款推广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学生还款不及时,从而造成了商业银行的不主动。原规定要求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四年内还清。而很多学生刚毕业并无偿还能力,因此造成还款违约。新政策改为贷款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毕业后一到两年后开始还贷,六年内还清。为进一步推广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还规定除全日制在校高校专、本科生外,今后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贷款。

  另外,在享受到更为优惠政策的同时,今秋入学的贫困大学生也将受到更为严格的还款约束: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学生将被公布“黑名单”,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建立更有效的还款约束机制,预防贷款违约,是此次新政策的一大重点。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某高校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条款将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的还款行为产生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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