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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民子女同样待遇 河南改善民工子女教育

2004-06-12 作者:王恒涛

源自于: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6月11日电 从今年秋天开始,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享受与城市市民子女同样的待遇:同样的学费接受同样的教育。不但不用再交借读费,有关费用还可以分期付款。11日,河南省教育厅召开的会议上透露出这些新措施。


  11日河南省教育厅邀请省人大、政协和各地市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讨论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会上大家对河南省政府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此前在该省省会郑州市金水区,已规定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该区暂住的民工子女,均可到离实际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报名就读。

  这份旨在改善河南省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文件,对农民工子女入学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文件规定,城市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要成为安置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主要渠道。社会各部门协助搞好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公安部门要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农民工适龄子女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此外,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确定各学校的编制,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保障等。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介绍:“调动各方面力量,搞好民工子女一视同仁接受教育,是河南省解决此事的总体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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