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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圆明园学院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民办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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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8 |
源自于:本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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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事局日前联合行文表彰一批北京市的先进社团和先进个人,我院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民办高校,受到表彰。
北京市民政局、人事局的表彰《决定》(京民社发[2004]401号)说,自2000年以来,这些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在经济、文教、卫生、体育、科技、社会公益等诸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首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现代化建设作了重要贡献。”
表彰《决定》指出,北京圆明园学院作为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民政局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依法办学,遵章守纪,从无违章违纪行为发生。严格管理,十年来从未出现任何重大事故。‘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扶贫助教、济困助学的义举得到了中央和北京市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同时也体现了北京圆明园学院的指导思想。”
喜讯传到学院,全院师生员工深受鼓舞,决心团结战斗,奋发努力,开拓进取,再创佳绩,永远走在新时代的最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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