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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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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
源自于: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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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通知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海发〔2010〕19号)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谋划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要载体。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师生员工为海淀教育做出积极贡献,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基层党组织在教职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教职员工中有良好形象。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员教育培训和主题实践活动,下力气研究解决好一些党员存在的党性观念淡薄、党员意识弱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的问题,下力气解决好一些党员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先锋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下力气解决好一些党员存在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的问题。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和现代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新理念、新知识,成为各岗位的骨干。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员工。宗旨意识强,热爱学生,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正义感强,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广大党员要始终保持旺盛的发展热情和精神状态,立足岗位、立足实际,履职尽责,努力提高党性修养,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争做勤学善思、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先锋,争做探索创新、推进素质教育的先锋,争做勇挑重担、服务师生员工的先锋,争做凝聚各方、维护和谐稳定的先锋,争做严格自律、弘扬清风正气的先锋,在推进海淀教育科学发展中锤炼党性、展示风采。
三、分类指导
各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注重突出实践特色。
中小学校要以深化课程改革,减轻课业负担,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均衡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就业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校企合作,规范学校管理,切实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幼儿园要以提高幼教质量,保护幼儿安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
民办学校要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着力点,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依法诚信办学,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四、基本要求
为贯彻落实区委开展的“锤炼党性做表率,创新发展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继续以“做学生喜欢的教师,当素质教育的先锋”为主题,以“双培养”工作、党建创新示范项目和DV展映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一)明确目标,作出承诺。各单位党组织要找准自身在素质教育中的工作定位,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要制定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突出特色,广泛参与。各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谋划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具体主题,突出实践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考核,评选表彰。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党性观念强不强、联系服务群众够不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不明显”为主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扎实有序推进。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阶段性工作小结,教工委将对各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将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时间安排
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5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具体分为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从2010年5月开始至2010年底,以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深入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要载体,抓作风,促发展。2010年“七一”前夕,结合“做学生喜欢的教师,当素质教育的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评选推荐工作;以“树身边榜样,展党员风采”为主题,组织开展校级魅力党员评选、DV展映及各校“七一”宣传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进一步营造学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
第二时段:2011年1月开始至7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七一”前夕,教育系统将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进行魅力党员DV展映,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扩大优秀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和影响力,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时段:从2011年7月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专题,以展示“双培养”工作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成果为重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工委将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会,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六、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教工委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市区委和区委教工委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教工委将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科、宣传科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站、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领,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做好校内宣传的同时,各单位要注重上报活动信息,及时将领导活动、开展情况、亮点做法、取得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等情况上报组织科(zzk531@126.com)和宣传科(jwxck@sina.com)。除寒暑假外,各单位每两周至少上报一次活动信息。教工委将适时宣传报导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为各单位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等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动海淀教育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教工委将分层次、分类别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参加,确保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中共海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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