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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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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5 |
源自于:院团委、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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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主任、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九周年,继承和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鼓励广大同学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现开展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活动(大四班级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但个别优秀同学可酌情考虑),在此基础上,院团委将上报部分优秀的学生干部和共青团员参与评选“奥运先锋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希望各班主任和团支部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投票选举。
评选名额:
1、大一以班级为单位,每单位评选出2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优秀团员;
2、大二至大四以班主任为单位,名额如下:
刘淑华老师 5名学生干部,5名优秀团员
白庆侠老师 2名学生干部,2名优秀团员
张记书老师 6名学生干部,6名优秀团员
黄金凤老师 1名学生干部,1名优秀团员
评选条件:
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周一升旗仪式;
2、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热爱学院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在学院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必须是班校级学生干部。
二、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
2、政治素质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组织观念优,按时缴纳团费,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敢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4、模范作用优,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评选时间:
请各班主任将评选结果于3月27日(本周四)下午五点之前交到团委办公室。(行政区0106),过期责任自负。
院团委 学生处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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