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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度寒假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8-01-23

源自于:人事处

各处(科)室: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做好放假前及假期中有关工作,根据学院总体工作部署,现将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
  1、原则上规定2008年1月26日开始放假,2008年2月21日正式上班。
  2、各处(科)室务必完成工作后才可放假。
  3、院办、总务处、财务室、保卫处、团委、就业实训中心有关负责人可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统一放假时间,但需报董事长兼执行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4、后勤部门在保证教学和师生员工生活的基础上安排职工轮休。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各处(科)室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并于2008年1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学院办公室。
  2、各处(科)室要根据教务处的安排,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前的教学和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结束和下学期工作的正常运转。
  3、学生处、总务处要协调落实好学生物品存放等工作。
  4、总务处要利用寒假期间对全院校舍、教室、学生宿舍和校园环境进行全面的维修和整治,对水、电、食堂、教室桌椅、灯、学生宿舍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新学期正常使用。饮食中心要安排好在校学生的生活。
  注:报修以处(科)室为单位,在放假之前将需要维修的物品以书面形式报维修科。
  5、保卫处要在放假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各校区的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寒假校园巡逻和昼夜值班,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
工愉快地度过寒假。
  6、各处(科)室在放假前必须对本单位教职工、学生认真进行一次健康、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做好放假期间的自我保护,安全合理地安排好个人的学习、生活和休闲活动,学生离校、返校,职工外出旅游一定要乘坐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确保旅途安全。
  7、各处(科)室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假期中部门日常事务。
  8、学院办公室要安排好寒假中层干部值班和院领导带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进行,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院领导。
  9、会议安排:2008年2月21日下午3点在模拟法庭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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