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管理机构 > 共青团 > 正文 |
| |
| 关于举办纪念“一二.九”合唱比赛的通知 |
|
2006-11-21 |
源自于:院团委 |
| |
各团支部:
划时代的“一二•九”学生抗日救亡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学生运动史上的一个典范,它继承了“五四”运动以来中国青年运动的革命传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冲破了国民党新军阀长期的黑暗统治,唤醒了全国民众的觉醒,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和发展,宣告了十年内战黑暗时期的结束,成为中国“划分中国反动时期和革命时期的一个标志”。
作为当代青年,要想有所作为,必须高擎爱国主义旗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抱负,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为国家进步发展建功立业。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71周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团委决定在2006年12月7日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合唱比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队要求:
1、超过30人以上班级可以独立组队,人数不够班级可在班主任指导下自由组合,但必须保证一个班主任所带班级至少有一个代表队参加;
2、每队人数在30-80人;
3、各代表队尽可能统一服装。
二、参赛曲目要求:
自选两首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祖国、歌颂中国共产党等积极向上的革命歌曲。
三、时间安排:
1、2006年12月6日晚6:00在一阶彩排;
2、2006年12月7日晚6:30在一阶决赛。
四、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评出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若干名。
院团委
2006年11月21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