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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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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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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参加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函[2007]56号)、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于1994年成立的北京圆明园学院,至今已有14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位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和重点大学聚集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南临著名清代皇家寺院大觉寺,北依著名旅游风景区凤凰岭,校外果林环抱,校内环境幽雅,空气清新,书香浓郁,是读书学习的好地方。
学院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一直秉承“忠孝仁义、奋进超前”之校训,贯彻“以德治教、育人为本”之理念,坚持“平民化办学、为百姓服务”之特色,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做学问。近几年来,学院党组织连续两次被中共海淀区委教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共青团委员会被海淀区团工委授予“海淀区教育系统先进团委”、“校园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团委”等荣誉称号。
学院有专、兼职教师400余名,他们中多数是教授、副教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这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是我院保证高质量教学的基础。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房、语音教室、实验室、宽带校园网及食堂、超市、浴室、运动场等教学、生活设施,保证了学生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的需要。
2008年,学院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收计算机应用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旅游英语、文秘、文物鉴定与修复(书画鉴定方向)等六个高职专业共500名新生。(详情请点击计划内招生简章)
2008年,学院国家计划外在全国招收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建筑工程、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国际贸易、金融、金融管理(中英合作)、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律、英语和艺术设计共13个本、专科自考专业新生,每专业200人。
二、招生对象
1、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立志求学的高中毕业生及中专、职高、技校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名。
2、凡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历者,可以直接插入我院相关专业本科班就读。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来信报名、直接来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传真报名均可。请在报名表中详细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寄往地址、邮编、报名专业及高考或会考成绩。
3、交报名费30元。
四、收费标准
1、住宿费每年2000元。
2、每年学费:艺术设计专业9500元;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建筑工程、金融、金融管理(中英合作)、英语专业8000元;其他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国际贸易、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律)7500元。
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要求退学,按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我院与学生签定的退费协议办理
我院实行学分制,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我院有不少同学三年就修完了本科学业。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毕业以后,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特长,推荐到有关单位就业。毕业生中,除准备考研和去外地工作的同学外,都能在北京找到令自己比较满意的工作。十几年来,我院已为社会培养近万名优秀人才。一批批学业有成、风华正茂的热血青年跨出我院的大门,走向社会,走向美好的未来。从东海之滨到西部边陲,从南海椰岛到北国冰城,祖国的四面八方,都有我院的毕业生。他们有的在党政机关,有的在厂矿企业,有的在大中城市,有的在秀丽山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学以致用,奋力拼搏,为自己从事的事业奉献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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