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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圆明园学院保卫处岗位设置

2005-12-24

保卫处岗位设置

  一、 处长

  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的决议与指示,制定 实施工作计划,组织起草规章制度 总结 请示 报告 通报 告示等文书材料.

  2、 履行保卫处职责,研究安排全处工作,及时将重大问题提交校长处理.

  3、 督促 检查全校各校区安全防范设置,杜绝一切不安全的隐患.了解掌握全校保卫工作情况,推动各单位工作的开展和有关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生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4、 做好培训工作,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5 、完成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治安管理岗

  1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校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漏洞,提出补漏建议,将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 、承担日常接待 受理 登记 上报有关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任务.

  3、校内一旦发生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应立即报案.并积极协助办案人员的侦破工作.

  4 、广泛联系 依靠群众及知情人提供可疑线索,防止惯犯逃脱罪责.

  5、 经常开展对刑事嫌疑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把刑事嫌疑对象纳入破案视线,依靠公开的和秘密的力量控制和发现刑事嫌疑对象,为侦破案件提供保障.

  6 、对校内公共场所加强管理,配合工商 税务 环卫 公交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扰乱校内秩序 无照经营摊点.

  7、 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清理校门两侧各类摊点.

  8、 协调校内治安 政保 消防等各项预防工作,并协调基层治保组织做好"创安"工作.

  三、 消防管理岗

  1、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全面了解消防基本情况.

  2、督促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师生员工进行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提高防火意识,培养其自防 自救和补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的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购置 登记 发放 检修工作及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随时处于有效状态.

  5、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加强对全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及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检修工作及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随时处于有效状态.

  6、积极参与全校性防火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督促隐患单位限期整改火灾隐患.

  7、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协助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扑救.火灾扑救后,要积极保护现场,并配合领导做好火灾现场的勘查取证工作,协助领导处理火灾事故.

  8、做好消防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四、 校卫队队长岗

  1 、制定并带领校卫队安全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门卫 巡逻工作.对校卫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工作.

  2 、负责校卫队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 调配校卫队门卫 巡逻班数.

  3 、负责对全队人员进行思想政治 法制纪律 文明执勤教育以及业务训练,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 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使之真正成为学校应付突发事件的机动力量.

  4、 严格请示汇报工作,做好捡拾物品 赃款赃物的登记 保管和上缴,做到帐物两清.

  5 、关心队员的生活和思想情况,经常深入各门卫班组作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尽力帮助解决队员们在生活或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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