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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圆明园学院委员会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2005-12-23

 
  1. 在校党委和市团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团委工作,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和团委扩大会,贯彻党委工作意图,执行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主持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负责协调团委与其它部门的关系,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创造性地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兼任团校校长。

  2. 负责学校共青团全面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总结。

  3. 负责按“四化”要求,推荐团的干部,抓好团委班子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协调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4. 负责检查指导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委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总是的办法。

  5. 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团干部理论水平,加强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研究,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

  6. 负责团费和团的活动经费的收支审批工作。

  7. 协助组织部做好专职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工作。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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