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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举行全体师生大会 强调创建优良校风学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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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作者:毛亚玲、陈海霞 |
源自于: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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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优良学风月”是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提高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的一项重要活动。我院自11月2日开展“优良学风月”活动以来,在杨波院长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的思维统筹学院各项工作,让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我院专门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就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和“优良学风月”的开展等方面工作形成决议。为贯彻落实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精神,我院于2009年11月19日晚19:00在多媒体教室举行全体师生大会。
会上,程贞益常务副院长作了两周以来开展“优良学风月”活动情况总结。程副院长指出,“优良学风月”的开展,同学们普遍有了进步,主要表现在四点:一是迟到的人少了,二是听课的纪律比过去好了,三是考试不诚信的现象减少,四是多数学生干部能在“优良学风月”活动中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这次全体师生大会既是“优良学风月”活动开展以来的小结,也是再一次的动员,程副院长还就各职能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职责提出具体的要求。他说:“‘优良学风月’活动取得的效果如何,是对班主任完成工作职责的一个检验,是对学生干部发挥作用的一个检验,是对学生学习自觉性的一个检验,是对全体教职工责任心的一个检验。只要齐心协力,上下左右齐抓共管,‘优良学风月’活动的具体目标就一定能达到。”
院长助理毛亚玲宣读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目标 创建优良校风学风 提高广大同学学习力的通知》。对同学们在“优良学风月”和今后的学习、生活提出具体要求:
第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对于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学院将严格遵照考勤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学院将进一步规范请假制度,学生不得随意请假,病假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
第二,学院将严格规范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具体报名和考证工作由教务处书面通知、统一组织。07级高职学生专升本事宜,教务处已经着手制定《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2010年高职升本科录取方案》,凡违反校规校纪和有缺勤、旷课者均不得参与评选,具体办法以下发文字通知为准。
第三,争创文明班级,按时、有秩序地参加班会和学校集会,继续推进我院的优良传统。同学们要积极参加对学习和提高自我有帮助的各项活动,讲究文明礼仪,不做违反文明礼仪、道德修养甚至触犯法律的事情,对于违反学生管理制度,影响个人、班级和学校形象的同学将从严处理。
第四,争创文明宿舍。同学们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出行、离、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五,注重自我形象。同学们是有思想、有自信、有骨气的青年学子,要对父母负责、对自己负责。自尊自爱,举止文明,言行得当。珍爱生命、明辨是非、知荣晓辱。
学生处和教务处负责人通报了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和期中考试违纪同学的处分,表扬了在各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批评了在同学身上存在的不良积习。要求大家学习先进、争做先进,不断克服自己缺点和不足,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我们相信,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办学理念,我院广大同学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自己的学习力和道德修养,在我院“大学精神”的指引下,全院师生将齐心协力,创建良好校风学风,让同学们在大学阶段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提高综合素质,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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