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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波董事长亲自带领学院干部学习民办教育法及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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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8 作者:胡灵芝 |
源自于:学院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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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依法办教、依法治学”的方针,积极响应国家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强调民办教育要“促进与规范并重”的号召,我院于3月28日15时30分召开了学院干部及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文件,依法办学,规范管理。
校董事会董事长兼执行院长杨波、院党总支书记兼院长唐运新、党总支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程贞益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唐运新书记主持。
会上,杨波董事长再三强调了依法办学的重要性。他说: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建设和谐校园,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在将来,都十分必要。我院办学十几年来,一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办学,并随时总结,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以求完善。正因为这样,我院的办学才有今天的成果。
杨波董事长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职工和学生。他还特别强调:“依法办学是规范管理、办好学校的前提,尤其是涉及到学生利益时,始终要把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考虑,对学生负责任。”当杨董听说有学生反映最近食堂价格偏高等问题时,他十分重视同学们提出的意见,鼓励同学们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献计献策,并对同学们关心学校、爱护学校的行为表示感谢。他要求有关部门借此对食堂安全卫生等问题开展大整顿、以解决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唐书记对自本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法宗旨、立法亮点和发展思路做了相应地阐述,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谈了我院的发展方向,指出我院要朝着未来北京市民办教育鼓励与支持的方向发展,培养更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级职业人才,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更高层次的民办高校。
程副院长在会上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5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并提出进一步落实上级相关规定的具体办法,强调要加强民主监督,以保证我院良好的教学质量。
最后,我院党总支委员井艳荣宣读了《关于传达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文件精神的通知》,并依据通知有关精神提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建工作开展的若干思路,力争继续保持我院的党建工作在首都民办高校之前列。
此次学习意义重大,有利于我院建设和谐校园。正如杨波董事长所提出的:以后这种学习要经常开展,大家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为学院谋划更好的蓝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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